昆明通报学校臭肉事件,校长免职

璧锵 阅读:35 2024-10-20 08:35:45 评论:0

昆明市官渡区发生了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长丰学校食堂被曝出提供变质猪肉给学生食用,导致家长集体不满并引发强烈抗议,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严重漏洞,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深刻反思,10月19日,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对涉事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学校校长和法定代表人被免职,涉事企业被处以重罚。

事件回顾

10月16日,一段家长拍摄的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视频中显示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内的生肉散发出刺鼻的臭味,家长们愤怒地指责学校食堂“整盆肉都是臭的”,这一视频迅速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家长们纷纷表示担忧和不满,要求学校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据家长现场反馈,他们发现食堂内的肉品不仅散发异味,而且存在明显的变质迹象,家长们情绪激动,指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并质疑学校是否将学生的健康置于不顾,事件发生后,家长们迅速报警,并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官方调查与通报

面对家长的强烈抗议和舆论的广泛关注,官渡区迅速成立了由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长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

昆明通报学校臭肉事件,校长免职

调查结果显示,长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食材采购和存储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该公司在10月13日委托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食材供货商,但未能对食材质量进行严格把关,10月16日,家长反映的食堂鲜猪肉片有异味问题,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批次鲜猪肉为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在加工和存储过程中,由于未做散热处理并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导致猪肉变质变臭,对于家长提到的“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调查表明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并非生产日期。

责任追究与处罚

基于调查结果,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对涉事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以示惩戒。

调查组还责成长丰学校依法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校,指导学校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家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校务公开等民主治校制度,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对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于涉事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调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罚款,责令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昆明市纪委监委已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反思与启示

长丰学校臭肉事件的发生,再次敲响了校园食品安全的警钟,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严重漏洞,也反映了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的不足。

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管理,确保食材来源可靠、质量合格,学校还应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巡查和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监督,家长、媒体和公众应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维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和反映,社会各界还应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长丰学校臭肉事件的发生

本文 农牧产业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zgnmcyw.com/post/34993.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最近发表